尊敬的公司客户:
自2019年4月1日起,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%的增值税税率降至13%,为确保购销双方互利共赢,平稳过渡,结合我司实际情况,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我司与贵司签订的合同均为含税价格,届时发票税率自动调整为13%,产品的含税价格不变,我公司不承担税额调整部分差价。
2、与我司已经签订16%税率合同的客户,如需开具16%发票,请将全额货款于3月25日前汇至我司账户且产品已经发货,以便我司在3月底之前开具发票:合同签订未付款的届时发票税率自动调整为13%.
我司不接受因此次降税而提出的降价要求,敬请理解与支持,共创双赢!
济南一诺世纪试验仪器有限公司
2019-3-23